审查费用的合理性
交通费:
查看原告主张的交通费是否有合理的依据。例如,是否有与案件相关的交通票据,如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发票等。这些票据应能明确显示出行时间、地点和目的与案件有直接关联。
如果原告是为了参加诉讼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一般应在合理范围内。比如,从原告居住地到法院的公共交通费用可能被认为是合理的,但如果是乘坐高价的豪华交通工具或者频繁的不必要出行产生的费用,则可能不合理。
考虑交通费的必要性。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更经济、便捷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原告选择了高成本的交通方式,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不被认可。
诉讼费:
诉讼费的承担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可能由被告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如果原告部分胜诉,诉讼费可能由双方分担。
检查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关于诉讼费的判决内容。如果判决明确了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数额,且被告已经按照判决履行了支付义务,那么对于原告再次要求支付诉讼费的请求可以提出异议。
其他费用:
仔细审查原告提出的其他费用的性质和合理性。例如,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这些费用的主张,或者是否与案件的处理直接相关。
如果是一些模糊不清或没有合理依据的费用,如所谓的 “精神损失费”“时间成本费” 等,一般不应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