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因信用卡逾期而导致诉讼法律程序的爆发,那么至关重要的便是尽快与发卡银行展开关于还款事项的深入沟通与协商。待法务部门依法送达案件相关文书至您手中时,务必迅速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线下形式与发卡银行取得联络,明确表示自身业务行为并非不诚恳的违约行为,并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原因进行详尽阐述和解释。如此一来,银行方面通常会给予一定的宽容理解,并不会急着催促您进行实时支付。
然而,倘若您当前确实无法以现有的资金实力支付欠款,亦无需过分焦虑,不妨真诚而坦率地向银行方面陈述自身困境,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新的还款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请务必严格执行制定的新还款计划,切勿再度发生任何逾期现象,否则将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