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相关法规条例,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设立的机构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皆有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这便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假设公司以单位名义涉案,该单位内部的某些工作人员倘若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职务侵占罪。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确实具备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