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侵占罪的被告人未能出庭受审,法院往往会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势展开相应的处置行动。一般而言,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首当其冲地采取措施,设法传唤被告人到达庭前。倘若被告人在接到合理合法的传唤后以无正当之由矢口否认,拒不出庭接受审判,法院则有可能作出缺席判决。
然而,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被告人自动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基本权益,而是他/她将无法亲自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反驳来自控方的指控。在此情况之下,法院将会依照原告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各项法律规定来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工作,并根据最终事实与证据作出公平公正且符合法律精神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