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夫妇二人共同负责偿还责任,而其子女并不当然负有直接的还债义务。法律规定中将夫妻共同债务视为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因此,原则上,该等债务应由夫妇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子女的财产独立于其父母,除非子女自愿代替父母进行偿还,否则不能强行要求子女来承担本属于他们父母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