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具体和我说说您的情况。如果是婚前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双方需要对价值财产进行估算,然后协商约定归哪一方所有,要财产的一方按价值的一半向对方支付款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配。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并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向我一对一电询,我会详细分析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