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五十二条明文规定,走私不可回收物品入境或过境者将构成刑事犯罪。具体刑罚分为有期徒刑及处罚金两种方式。而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向法庭递交申请,经过慎重考虑后由法院裁决是否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暂时停止关押,而无需继续待在看守所,而是以其他形式待命等待法庭判决的一项强制措施。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明确条款,针对那些预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然而,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一般情况下并不适宜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就本案而言,走私废物罪的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以及不再有再次犯罪的风险等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考虑采纳他们的申请。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因此,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包括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法院认为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并且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话,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申请或许能够得到批准。反之,如果他们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的申请很可能会遭到拒绝。总的来说,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然而,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一般情况下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至于最终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