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个人因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而遭受诈骗时,主动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通常将面临一定程度的惩罚。公安部门通常会对涉案人员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具体而言,对于涉及卖淫或嫖娼行为的人员,将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仅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诈骗者,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依据其诈骗所得金额的大小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