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销售总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应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还要处以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若销售总额介于二十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处以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