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辆未进行过户手续的二手车辆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需要由车辆的受让人负起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转让车辆后必须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完成过户手续。若受让人在车辆过户手续尚未完成之时,驾驶机动车出现了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机动车责任方,那么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与机动车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保障范围之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超出限额和保障范围的损失部分,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双方已通过买卖或其他方式实现了机动车的转让与交付,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此类机动车责任方的,亦应由受让人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已经实现,即传递给受让人之后,仅因没有办理注册登记而导致交通事故,那么作为车辆出售人,并不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