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书何时交付,并未有法律对此予以明确的规定,因而其交付时限是不确定的。然而,从普遍情况来看,当决定解除对某个人的取保候审之际,相关的政府机关或机构都会尽速地将这一通知书交到当事人手中,以此来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尽力于作出解除决定之后的短时间内,完成通知书的交付工作,如此一来,当事人便能迅速获得关于其法律地位变动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