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境内的公民需要依法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其应缴纳的所得税款数额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准确计算。具体而言,包括经营利润的应税所得额等于在每一纳税年度内获得总收益扣除各项成本与经费、费用及损失后,得到的净值.关于财产租赁所得部分,如果每次收取的金额未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话,那么只需减去800元的相关支出费用即可;反之,若每次收取的金额超过4000元人民币,则在此基础上还要再将全校20%的费用扣除了之后,剩余的部分即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赋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