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构成此罪名。侵占罪则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交付于己保管之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予以非法占有,并且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且在经对方要求后仍拒绝返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