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事故认定书作为依据的情况下,确定损失确实存在一些程序上的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相对合理的解决措施。总体而言,若事故双方能够就事故的责任判定以及损失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便能联手选择可靠的第三方定损机构来进行相关评估与鉴定。此外,当事人还可考虑通过上报给保险公司,并由其派遣专业的定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与估算受损程度,以实现损失赔偿的顺利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缺乏事故认定书可能会加大定损工作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因为事故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权威性确认,对于明确各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以及损失赔偿的具体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