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律赋予了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享有合同解除的权利。具体而言,当合同签订方之一即所谓“主要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并且经过了依法合理的催告期之后仍然未能有效履行,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依法解除该份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享有解除权的时限为整整一个年度,在此期间内,购买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进而正式完成解约手续。然而,如果超过这一期限,购买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存在其他法定理由如房屋严重的质量问题等)。
其次,若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购买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索取相关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以及如何计算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