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渎职与失职两者间在严重性以及涉及的法律责任上存在显著差异。渎职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手中之权,疏于职守,甚至进行徇私舞弊,从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害。相较之下,失职则表现为对自身职责不负责任且没有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其应尽义务,最终导致工作出现失误。一般而言,渎职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及其危害程度往往远超过失职。这主要源于渎职行为常常涉及到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规行使权力,而失职则可能更多地由疏忽大意、能力不足等因素引发的工作失误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