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者需启动退房流程。此项工作可通过邮寄挂号信件、发送传真或进行电话沟通等方式来实施。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失误导致购房者产生退房需求,那么所有由此引发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以及购屋所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均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如果购房协议中对于退房事项有着明确的赔偿条款,则遵照协议规定执行,若协议中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购房者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请求;而若是因为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是双方就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非开发商因素导致退房,开发商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手续。当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还需要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开发商有义务代为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需及时退还房款。在购房者正式启动退房流程并发出退房通知后,开发商必须立即将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若以上事项无法顺利完成,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次日起计算,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到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