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期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具有一定时效性的限制。当相关期限届满之时,倘若案件的调查、检控或审判流程均已完结,同时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未曾触犯任何相关规定,则应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若案件尚处于审理过程之中,但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然期满,亦须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