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当事人决定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时,他们将会获得一份具有回执和认收证明作用的凭证。现如今,对于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且被当事人认可的判决和裁定而言,他们必须予以忠诚地履行,倘若任何一方予以拒绝执行,另一方便可求助于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执行,或者直接将请求转交至执行员处进行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