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活动场所,提供赌博用具的行为。以下是关于开设赌场罪的一些关键信息:
1. 构成要件:
?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 客观要件: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2. 量刑标准:
? 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通常结合抽头渔利数额、参赌人数、赌资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比如抽头渔利累计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赌资金额累计达到30万以上等情况,但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等因素有所不同。
4. 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需要注意的是,赌博不仅危害个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应当坚决抵制赌博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