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债务纠纷经由法院诉讼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方务必积极协同法院推进执行工作。首要任务是诚实准确地向法院汇报自身财产情况,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以及各类收益等等。倘若您具备偿还借款之经济能力,应立即采取行动加以履行,以防止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影响,诸如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等级消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