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投毒与纵火均非寻衅滋事罪的典型形态。投放危险物质之举,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被判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企图引起火灾危害公众安全者,则有可能被定性为放火罪。这两种犯罪行为因其性质恶劣,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危害极大,往往都带有较明确且严重的犯罪意图以及广泛的社会影响。而寻衅滋事罪主要体现为无端地伤害他人身体、以莫须有的理由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强行霸占或任意毁坏公私财产,甚至在公众场合聚众闹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不良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