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际,投保人可采取下列相应的法律举措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调解环节,投保人可以尝试就相关事务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操作,努力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相对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
其次为纠纷仲裁程序,投保人有权选择利用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介入,通过仲裁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且仲裁裁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皆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投保人还可选择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