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诉讼请求相关的所有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所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之后,会对其内容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
3、在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受理案件的决定并且正式立案;
4、从人民法院正式决定立案的那一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将会被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需要将此事告知被告,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5、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
6、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便可以进入到正式的开庭审理环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案件就此结案;若无法达成调解,则由法官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