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之间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诉讼之目的各异。民事诉讼旨在处理和厘清平等主体之间所引起的对权利与义务的争议;而刑事诉讼则着重于解决涉及嫌疑犯罪之人是否真正构成犯罪及其所涉犯罪种类以及应施加何种刑罚等议题。
其次,提起诉讼的主体角色不同。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皆可进行诉讼行为,原告依法提出诉讼后,被告拥有反诉的权利;
然而,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可以由自诉人发起诉讼,其他案件则均应由人民检察院申请发起诉讼。
再次,举证责任分配亦有所不同。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益者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仅限于被告(行政机关)。
最后,适用法律规定也并不相同。民事诉讼之主旨在于运用《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反之,刑事诉讼的主导法规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