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35名人士的离世可追溯为重大的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因安全事故导致30人以上的死亡人数,高达一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或超过百人的重伤情况,即可被识别为巨大的安全事故。当出现此类安全事故时,将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追究,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情节特别性质恶劣的情况则可能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