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致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活动时,不仅应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还应极尽谨慎、注意的义务,极力避免损害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室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致患者死亡的,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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