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争议双方能够通过彼此之间的和平协商,并达成具体的协议来解决争端;
2.若争议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协议时,他们可选择通过邀请第三方(如:当地房屋管理局、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等)作为调解机构,参与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从而达成最终的协议;
3.若争议双方在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达成共识,则他们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调解制度的存在。
然而,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就必须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来进行仲裁或者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采取的是一次性终局裁决制度,而判决则采用两次终局裁决制度。当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后,胜诉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