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劫与非法拘禁系性质截然不同之两类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抢劫并无自动转变为非法拘禁罪之可能性。
然而在若干特定情境中,如犯罪嫌疑人为确保自身在抢劫过程中的财产收益或以防事情败露,从而对受害者加以躯体或精神上之束缚,则其行动有可能从单纯的抢劫演变为同时涉及到非法拘禁罪名的成立。在判定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过程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且该种剥夺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方可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