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碰到这种借钱不还的纠纷案子要去上法庭了,结果那个欠债人却没出现的话,那法官就得看看实际情况再决定怎么处理。不过一般来说,要是那人收到了法院发出去的传票,可是没合情合理的原因就是不来出庭,或者说在法庭都允许他离开之前偷偷溜走的,那么法官可能会直接判他输掉这场官司。而判「缺席”就表示法官在被告根本没来现场的情况下,还是会按照原告提供的各类证据以及自己的说辞来审判、做出最终的判决。不过这里我可要说清楚,这并不代表原告一定就能赢得这场官司,法官还是会对这个案子里的事儿到底是怎么样的、每个证据是不是真凭实据这些问题仔细地斟酌和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