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内必须完成。对于与案件并无关联的财产,有关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相关措施并返还给当事人。而当涉及到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时,应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及其抚养亲属的日常所需生活费用及必需品得到妥善保留。倘若经过核实确定被处理的财物实际与案件无关,相关部门也需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解除相关措施,并将财物归还当事人。县级以及以上公安机关装备财务部分将会承担起管理各类保证金、暂扣款、代保管费等款项的责任,并且需要设立专门的保证金、扣押款等专属银行账户。除了在三个工作日内得以办结或处理完毕的案件,其对应的保证金、暂扣款可由办案部门暂时保管之外,所有其他类型的保证金、暂扣款均须由办案部门在收到相关资金24小时内存入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