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男方并无需退回彩礼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条文,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在此情形下女方有义务返还彩礼款。
此外,若已成功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能够证明这对夫妇并未实际共同生活或致使彩礼给予者的经济状况发生严重不利影响时,男方亦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关于离婚后彩礼退还的问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夫妻双方并未真正共同生活过;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支付的彩礼款,在离婚之后导致其自身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上两种情况均属于可以退还彩礼的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