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之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者,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由此可能会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附加或单独处罚金。假设该次盗窃案的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6000元,依照前述规定,毫无疑问地,这已经进入了“数额较大”的范畴之内。
然而,具体的量刑时长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搜集的状况、审判流程的进展等等。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可能会从数个月延长至一年左右,但具体的时间跨度难以精确预估。
另外,根据《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若依法判决罚金刑,则罚金的数额应当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且不得超过盗窃数额的两倍。因此,针对此次盗窃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的情况,罚金的额度应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但上限不应超过人民币12000元。总的来说,盗窃罪涉案金额达人民币6000元的案件,其量刑时长有可能在数个月至一年内,而罚金的额度则应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但上限不应超过人民币12000元。具体的量刑时长与罚金数额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审理结论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