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尽管侵权损害赔偿权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这仅仅局限于财产方面的损失赔偿,而对于涉及到人身健康及安全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无法进行转让。
然而,法律法规所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专属性,仅能由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本人提出索赔要求。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受害者存在需要抚养的亲属,那么他们也有权主张该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