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看到您在群里面问的问题,恰好我在这一块还比较了解,帮您解答一下。首先您说的这两个多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般来说,受伤之后一个月单位如果没有申请工伤,那么员工自己去。员工去申请工伤,首先有一个15天的审查期,这15天之内人社局工伤科要做出受理或者是不予受理的决定。那你过了两个多月了,那肯定是受理了,所以说这先有一个15天的时间,然后从受理过后开始算60天之内要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在15天之内要送达给单位和劳动者。
所以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这加起来就是15+60+15,最多最多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