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姑舅表姊妹的子女可以合法组建家庭,他们之间构成了第四级别的旁系血缘亲情纽带。
依据法律规定,唯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才被明确禁止进行婚姻缔结。而“结婚”在法律层面被定义为“婚姻成立”,这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条文所设定的特定条件和程序,确立彼此作为配偶的法定身份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也需承担此举所带来的相应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