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元2023年1月1日起,我司将逐步提升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原先每位子女每月享受的1000元优惠额度,提升至高达2000元。如此一来,若您拥有一名受教育子女,该子/女便可每月从中扣除2000元;倘若您育有两名子女,那么他们每月均可享受到4000元的扣除额度,以此类推。
值得注意的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适用于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而所谓的“学历教育”,则涵盖了义务教育(即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以及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等多个层次。
另外,对于年满3周岁但尚未进入小学就读的学前教育阶段子女,亦可按照本项规定进行扣除。在此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权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或者选择由双方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然而,请注意,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