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认定夫妇感情确已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即是夫妇二人须具备连续满两年以上的长期分居状态。
然而,要证实这种分居事实,当事人需备妥如下相关证据:
首先,如在分居之后,有任何一方迁移至其它地域生活,便可向法院提交其在异地合法居住的证件或者居住登记信息;
其次,如果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选择分离居住,那么之后由其中一方频繁交纳的房屋租金合同以及水电气费或物业管理费的缴费收据,便能成为有力的分居证明材料;
第三,双方共同签署的分居协议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如有录音证明、短信沟通记录乃至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等电子形式的证据材料足以展现并佐证双方确实已经持续分开居住长达两年,亦应一并汇总提交给法官作为参考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