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农村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可向承接该项目的施工方提出合理的索赔请求。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居民可向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寻求帮助。当然,依照法律规定,居民亦有权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施工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降低工程款项以及赔偿业主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