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诸如冒充或盗用他人身份进行欺诈性活动这一类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在特定情形下,这些行径对受害者的法律权益及社会公共管理秩序构成了极大的侵犯。举例来说,假如有人在国家级考试中假扮成他人来参与考试,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律法规定中的代替考试罪。不仅如此,若是冒充他人之名获得就业机遇或者学术资格等,且给他人带来严重不良结果的话,还可能被视为涉嫌其他各种形式的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