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钱了,大多数时候,这个老板或者叫法人得自己把这笔账扛下来,这就是咱们说的“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也不是所有情况都是这样的,有时候这家公司欠了很多钱还不了的时候,他们可能就得跟着一起还了,这就是我们说的“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说,要是老板或者叫法人利用他作为公司的名义,还有又只有出那么多钱才能成为股东这些特殊身份来逃避他该付的债款,而且这种行为还非常严重地伤害到了债权人的利益的话,他可就要跟着公司一块儿背债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得自己拿它所有的家当去偿还那些欠债的总金额。要记住,公司可是个大活人,它有自己的钱财,也能享受这些钱财带来的权利。公司得用它所有的钱财去还清它欠的债。对于那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只需要按照他们当初承诺的出资额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而对于那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只需要按照他们当初买的股票数量来承担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