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原则,凡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之人,若犯有强奸罪,应依据其具体犯罪情节予以量刑。若情节并非极其恶劣,且未产生特别严重的后果,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然而,若该未成年罪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取了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或存在其他加重情节,例如轮奸、在公共场合公然进行强奸行为、对不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奸淫等,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最终的判决结果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