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情况下并无法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人。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贪污罪的实施主体仅限于国家公职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特邀而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这两大类人群。贪污罪主要是针对这类特定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职权,私自侵占、盗窃、诈骗或者采用其他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进行惩处。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若他们选择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取财富,那么他们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但绝不会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