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尊敬的领导,关于征信的查询记录年限,我们在征信报告中有详细的区分和说明。具体来说,报告中的历史查询记录部分,一般仅展现近两年内的相关记录;而其余的信用记录部分,则涵盖了正常的信贷记录以及公众档案中的各类记录,例如欠税情况、法院判决结果、强制执行情况、行政处罚措施,以及电信费用拖欠款项等。这些各类记录,在征信报告中都会全面地反映,且所呈现的信息主要是过去五年内的内容。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