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公安干警进行暴力攻击的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袭警罪”。袭警罪的本意即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施以暴力打击。若此类攻击行为系有意为之并在公安干警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便具备了成立袭警罪的潜在可能性。
然而,是否构成犯罪则需同时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所展现出的暴力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实际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即便行为人的暴力程度相对较低,但若此类行为频繁发生,同样有可能构成袭警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