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罪的概念界定如下: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带有营利性质,有目的地进行谋利活动,通过聚集多人参与赌博或将此行为作为日常职业来进行。在此基础上,以下几种情境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首先,行为人建立了赌博网站并接受了他人的投注;
其次,行为人建立了赌博网站并将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活动;
再者,行为人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人,并接受了他人的投注;
此外,行为人参与了赌场的经营管理,并从其中获得了经济利益;
最后,行为人通过租赁等方式提供赌博场所和用具,从中抽取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