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在道路上因驾驶行为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虽未涉及犯罪但肇事后逃逸的人员,应受到行政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为:罚款金额从二百元起至二千元止;
同时,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此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