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告因涉嫌开设网络赌博而遭到刑事拘留,是否能够得到保释,需从多项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考虑。一般而言,倘若被告人所涉罪行轻微,面临的刑期也可能相应减轻,且不具备对社会构成危害之可能性亦或是没有意图逃避司法调查者,则存在获得保释的机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开设网络赌博往往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因此其在获得保释方面的难度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