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探望权的事宜,实际上此类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探望权属于法定权益之一,同样地,承担抚育责任亦为此类协议中的法定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对方行使探视权时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则有权暂时终止其探望行为。待中止原因消除之后,仍可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