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所提交的所有法规文件和材料后,将会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3.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会做出是否受理该案的决定,并且正式立案;
4.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将被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被告也需要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提交书面形式的答辩状;
5.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形式的答辩状,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6.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案件将进入到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
7.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否则将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